关于全国声学计量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全国声学计量技术委员会本届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章程》《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第七届委员。
一、征集范围
全国声学计量技术委员会是在声学领域从事有关计量技术工作的技术性组织,主要负责:开展本专业领域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修订和宣贯;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承担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部门要求的声学计量比对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跟踪国内外声学技术领域动态,并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参加国际文件制定、国际学术交流等有关工作。根据以上工作需要,委员将以实际从事声学技术研究、生产、应用、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为主。
二、委员条件
委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计量事业,热心技术委员会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熟悉声学(主要涉及空气声、超声、水声和听力)专业计量技术工作,能够主动跟踪国内外声学计量技术发展动态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更新情况,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
(3)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在职并确保任期内不因退休等原因影响委员履职;
(4)自觉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单位批准的方式。除秘书处所在单位外,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委员一名。委员候选人需填写《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推荐单位审查填表内容、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2)请于2025年9月18日前,将委员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寄达秘书处,同时将委员登记表的电子文档(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秘书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MTC13委员登记表-单位简称-姓名),所有报送材料将不再退还本人;
(3)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拟定委员名单,连同换届方案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挂靠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冯秀娟、何龙标
联系电话:010-64526238,010-64526212
电子邮箱:fxj@nim.ac.cn,helb@nim.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8号12#201(冯秀娟收)
邮编:100029
全国声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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